斥被告「謊話連篇」、罵律師「白目」 女檢被送懲戒法院
檢評會認定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顏汝羽有不正訊問、未謹言慎行等違失,決議送懲戒法院審理。(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顏汝羽,開庭痛斥被告「謊話連篇」,並以不正訊問方式逼迫被告認罪,甚至在檢察官論壇罵律師「白目」,被司改會認定言行不妥,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認定她有不正訊問、未謹言慎行等違失,決議送懲戒法院審理。
議決書指出,顏汝羽民國2018年9月27日偵辦一起竊盜案,被告辯稱在警局內遭到警察圍住,要求認罪。顏汝羽聽了,除了說「我從剛剛就覺得你謊話連篇」,還嗆要被告轉證人,指認警察瀆職,若查無瀆職,將辦他偽證與誣告等罪,藉此迫使被告認罪,涉不正訊問。
2018年10月29日,顏汝羽偵辦一起過失傷害案件,被告聲請將車禍鑑定書送覆議,並解釋因為警察告知案件進入偵查程序,不能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需透過檢察機關才行。顏汝羽表示,該員警提供錯誤資訊,涉犯瀆職罪,要被告具結指認,若查無實據,將辦他偽證等罪,試圖逼迫被告認罪及撤回覆議聲請。
2020年4月1日,顏汝羽登入只有檢方能看的檢察官論壇,點名一位律師「編劇本給當事人,並且會教他們說詞及排演,但實際效果不一定。只是這種事情如此明目張膽寫在 FB 上…看是哪位先進負責的案件,希望不會被騙」,該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的案件大多不起訴處分,擔任辯護人的案件則常結果為起訴」、「唉,某律師白目到在開完偵查庭後,跑去跟擔任法官的朋友抱怨,並將抱怨全文貼在臉書,而其擔任法官的朋友還在其下留言附和,就不要怪他人不客氣囉。#常常喜歡背後抱怨就讓妳紅…」,並檢附該律師的個人臉書截圖,以此方式公開批判對方,實有損律師名聲及檢察官職位尊嚴。
顏汝羽偵辦一起傷害及妨害自由案件,不滿律師遲到、影響開庭進度、對書記官指指點點,竟在案件偵辦期間發函給律師及當事人,直指律師遲到,欠缺對偵查庭尊重,並檢附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行為破壞當事人對律師的信任,有損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
檢評會認定顏汝羽確實不正訊問及未謹言慎行,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決議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惟考量顏汝羽資歷尚淺,目前仍為候補檢察官,執行職務經驗尚有不足,且事後已表達反省改進之意,建議予「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