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罵九如鄉長狼心狗肺 前鄉代會秘書判6月賠30萬

在臉書痛罵九如鄉長張振亮是土豪惡霸,前鄉代會秘書歐清香被屏東地院判刑半年,還要賠償30萬元。(資料照)

在臉書痛罵九如鄉長張振亮是土豪惡霸,前鄉代會秘書歐清香被屏東地院判刑半年,還要賠償30萬元。(資料照)

2021/01/11 18:4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九如鄉長張振亮過去擔任鄉代會主席期間,疑與時任鄉代會秘書的歐清香不合,在張競選期間,歐於臉書上痛批張是土豪惡霸、狼心狗肺,張振亮憤而提告,歐清香被屏東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還要賠償張振亮30萬元,可上訴。

曾與張振亮在鄉代會共事的歐清香,在張競選連任九如鄉長期間,透過臉書痛批張是個黑心的土豪惡霸,靠著雄厚財力選上鄉代會主席後,馬上露出猙獰面目,要她3個月內讓出秘書職位以安插其心腹,否則就會把她記滿3大過撤職,連退休金也沒得領,張為排除異己,為所欲為,若讓這種狼心狗肺的人選上鄉長,九如鄉將沉淪。

張振亮發現該篇言論後十分不滿,強調他沒有說過要歐3個月內把位子讓出來否則就要記她3大過撤職的話,更沒有威脅歐要讓她退休金沒得領,歐的言論嚴重影響他的選情及人格,於是對歐提告違反選罷法並求償200萬元。

歐及辯護律師則強調,張振亮是公眾人物,言行可受公評,並無惡意誹謗情事。

屏東地院刑事庭認為歐拿不出其指控的證據,在臉書公開頁面上張貼散布不實內容,誣指張有倚強凌弱,威逼脅迫其離職情事,顯然逾越言論自由範疇,敗壞選風,依法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民事庭法官衡量全案情狀後,認為歐應賠償張30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