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少女控被下藥偷拍「口愛」影片 檢方一查:她自己脫褲...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少女自行脫褲,還看著手機鏡頭,難認被偷拍。(情境照)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少女自行脫褲,還看著手機鏡頭,難認被偷拍。(情境照)

    2021/01/11 12:37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周姓男子經友人介紹認識一名未滿18歲少女,要少女幫他販毒,去年5月周男約少女共進晚餐後,將她帶往停車場,並拿少女手機拍下2人口交影片,事後少女控訴遭周男下藥偷拍,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少女自行脫褲,還看著手機鏡頭,難認被偷拍,但周男拍攝與少女性愛影片已觸法,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周姓藥頭經友人介紹認識少女,為躲避檢警查緝,透過少女聯繫買家,去年5月28日晚間,周男邀約少女共進晚餐,再以返家拿取物品為由,將少女帶回家,之後開車載少女到北市松山區某停車場,並要少女幫他口交,還持少女手機拍下過程。事後少女指控,在周男住處被毒咖啡包及不明藥錠迷昏,因此被偷拍性愛影片。

    但檢方勘驗影片發現,當時少女與周男發生性行為時,均可自己行動,站立時並無腳步不穩情形,並有自行脫下褲子的動作,且少女與周男在影片中有斷斷續續交談,談話內容並無胡言亂語,答非所問情形,加上少女在影片中有詢問周男手機拍攝問題,看著手機錄影鏡頭,並疑有操作敲打手機螢幕的聲響,難認少女當時陷於神智不清而被偷拍。

    檢方認為,周男雖沒下藥偷拍,但他偷拍與少女性愛影片,仍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交行為影片罪,將他起訴;而周男販賣第三級毒品先前已被檢察官起訴,案件法院審理中。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