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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大亨被控妨害公務 焦治國否認犯行:我是被害者

「飯店大亨」焦治國今日至新北地院出庭。(記者王定傳攝)

「飯店大亨」焦治國今日至新北地院出庭。(記者王定傳攝)

2021/01/06 17:5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72歲的「飯店大亨」焦治國去年3月駕駛紅色Lexus轎車,在新北市三峽區一間旅館前的人行道違規停車,員警上前取締時,涉嫌辱罵警察並與警方發生拉扯,他的一對兒女也上前助陣,與員警爆發推擠、衝撞,3人因此被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今日召開審查庭,焦治國否認犯行,並強調「我是被害者」。

今日庭訊時,僅焦治國及其兒子出庭,焦的女兒並未到庭;焦治國及其子均否認妨害公務罪嫌,焦治國向法官說,當時只是向警方請求不要開單,警方卻找來支援,把他摔倒在地,害他膝蓋受傷開刀、至今仍跛腳不良於行,「警察這樣欺負我...我是被害者」;法官庭訊後諭知全案移由審判庭審理。

檢警調查,焦治國去年3月1日晚間6時許把車停在三峽區大德路與學勤路一間旅館前的人行道上,員警接到檢舉,上前勸離,焦男竟沿人行道往前開了30公尺,才將車駛離人行道,警方當場攔下告發。

焦男向警方求情不要告發取締被拒後,涉嫌當場辱警「我叫你不要拿雞八毛當令箭」、「我講你不要王八蛋」、「禍害」、「你他媽這德行」、「你辦,你不辦是孫子」、「不要臉」等。

警方制止無效後,告知他已涉犯妨害公務罪嫌,欲以現行犯逮捕,並呼叫請求支援;此時,焦男的37歲兒子、30歲女兒見狀,趕緊跑過來安撫焦治國。

支援警力抵達後,焦的女兒先是在旁叫囂,並持手機錄影,警方要求她離開、不要攔阻警方執行公務,但焦的兒女仍不願離開,與父親一同叫囂,焦治國甚至又出言辱警:「不要拿雞八毛當令箭」。

警方忍無可忍依法逮捕,焦男竟出手反抗、拉扯警員,害一名警員右手拇指、食指挫傷;焦的兒女也上前助陣,與警方發生推擠拉扯、衝撞。

警方憑藉優勢警力,將3人逮捕,檢方調查後,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及當場侮辱罪、過失傷害罪嫌起訴焦治國,並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他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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