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囚未成年少女偷拍不雅照 「保全界李宗瑞」起訴求刑11年
國中少女遭略誘被下藥疑偷拍不雅照,「保全界李宗瑞」羅男遭起訴,並具體求刑11年。(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對少女有特殊迷戀,被稱為「保全界李宗瑞」的羅姓男子,被控佯稱提供電競陪玩員打工機會,誘騙高雄一名國中少女到新竹竹東,涉下藥控制少女疑拍不雅照,少女家人上網求助協尋,高雄檢警今年9月搜索羅男住處,找到密室救出少女,逮捕涉案主嫌羅男及盧姓、王姓等共犯,雄檢今天偵結依加重略誘、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起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判刑11年,羅妻、盧姓、王姓等共犯同遭起訴。
19歲嫩妻等3名共犯 同遭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羅男(31歲)之前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臺北地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確定,羅姓被告及其妻葉女(19歲)為規避其入監執行,葉女於今年7月向雲林縣警察局謊報丈夫為失蹤人口,使受理報案員警陷於錯誤,將羅男不實列為失蹤人口, 因羅對於未成年少女有特殊迷戀,竟縝密規劃謀議,臉書社團貼文提供未成年少女打工,引誘涉世未深之少女成為獵物。
一國中少女誤信為真,今年8月29日依指示自高鐵左營站搭乘高鐵北上至新竹,再搭乘盧男(37歲)所駕汽車至新竹竹東鎮羅男住處,隨即被羅私行拘禁於4樓房間天花板內的隔間,遭剝奪行動自由並脫離家庭,據了解,拘禁期間羅男以成分不明的藥劑,讓不知情的被害人飲用,藥劑發作昏迷無意識,疑偷拍不雅照片,並繼續拘禁少女。
少女遭拘禁期間,羅男擔心被害人家屬報警處理,為免事跡敗露,花3千元僱用盧男依其指示將少女的手機棄置於新北市新店溪某處,企圖湮滅本件刑事案件證據,使警方追查被害人行蹤更加困難。
王男、葉女為袒護躲在竹東房屋隔間內的通緝犯羅男,竟向警方佯稱不知羅行蹤且無從聯繫,藉此湮滅證據及使犯人隱避,誤導警方辦案及查緝人犯,嗣經盧男鬆口供出曾聽聞羅姓被告有提過密室,隔天得以破案救出少女。
檢方審酌被告曾於107年間犯下兩起下藥強制性交案件,甫經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竟仍不思悔悟,又誘騙少女離家並囚禁密室的犯罪手法,更引起社會恐慌,輿論撻伐,惡性至為重大,令人髮指,向法院加重求刑11年,也建請對其餘共犯從重量刑,嚴懲被告端正治安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