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定「養育子女如役牛馬」 家暴十數載 提告要孩子扶養敗訴
陳姓男子對妻兒家暴十數載,竟提告要求三個孩子扶養他,新竹地院審理,不僅認為陳男「養育子女如役牛馬」而駁回,更裁定免除三名子女對父親的扶養義務。(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陳姓男子家暴妻兒多年,除慣性毆打妻兒,半夜還叫三個孩子起床,站床邊訓話不給睡,妻子曾被打到吐血、腿傷,逃到工地旁汽車旅館爬進求救。數十年後,陳男竟提告要求三個孩子扶養他,新竹地院審理,不僅認為陳男「養育子女如役牛馬」而駁回,更裁定免除三名子女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慣性打妻兒 對3子女精神暴力
陳男說,廿九年前離婚前有扶養三個孩子,如今三人竟對他不聞不問,提告要求三個孩子每月都要給他扶養費,三個孩子則提反訴要求免除對爸爸的扶養義務。
大女兒說,爸常對媽拳打腳踢,曾把媽打到無法下床,若媽躲起來,則改對三名子女精神暴力。二兒子說,爸施暴最嚴重是他小學四年級時,媽被打到吐血。他也時常無故遭父痛毆、搧耳光,打到遍體鱗傷。小女兒說,三名子女經常半夜被爸叫起訓話,無法睡覺。
地院裁定 免除對父親扶養義務
妻子出庭作證說,被陳男家暴十三年,陳男情緒不好就不讓母子四人睡覺,她有兩次被打得最嚴重,其中一次在工地被陳男拿鐵椅打,她開車躲進附近汽車旅館,下車後腿不能走路,是用爬的進去;另一次因發現陳男外遇,陳男憤而將她從客廳拖行至地下室痛毆。
法官認為,陳男對妻兒施以不同程度精神或身體上侵害,養育子女如役牛馬,戕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甚鉅,且離婚後未再關心探視亦未負擔扶養費用,情感嚴重疏離,駁回陳男之訴,並裁定免除三名子女對父親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