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女主播是小三 《周刊王》社長、2記者被訴
財經節目主持人邱沁宜。(取自臉書)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前壹電視主播、現為財經節目主持人的邱沁宜,去年7月被《周刊王》跟拍,以「多金男爭女主播」為題,報導她4天內幽會財經名嘴孫慶龍及復華投信基金投資經理人吳易欣,還把「未婚」的吳報導成「已婚」,邱女不滿《周刊王》影射她是小三,怒而提告,台北地檢署今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周刊王》陳姓社長兼總編輯及撰稿的甯姓、曹姓記者。
《周刊王》去年7月17日報導,跟拍直擊邱沁宜7月8日到11日的4天內,先幽會財經名嘴孫慶龍,再與復華投信基金投資經理人吳易欣見面,邱跟孫還在車內激吻。
邱沁宜提告指出,跟吳易欣只是朋友關係,且吳男未婚,報導卻寫成已婚,會讓讀者誤以為她是小三,已對她名譽造成傷害;又《周刊王》還拍攝她跟孫男在車內的親密舉止,已涉犯妨害秘密。
庭訊時,《周刊王》陳姓社長、記者均辯稱,事前有經過查證,但卻提不出相關資料佐證,《周刊王》事後雖已將原文報導改為「未婚」,但邱女並未撤告,檢方因此將3人起訴;而《周刊王》攝影記者挨告妨害秘密罪部分,檢方認為2人將車子停在大街上,無隱私期待性,路人經過也可看到,因此將4名攝影記者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