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中書信追到老婆 出獄竟出軌還打算「淨身出戶」
小蘭被在監獄服刑中的劉姓男子以繪畫、書信打動交往,並結為連理,卻發現劉男出獄後竟與林姓女子偷情,小三更在劉男脖子上「種草莓」宣示主權,甚至表示劉男要為了她「淨身出戶」離婚,氣憤提出求償。(情境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女子小蘭(化名)被在監獄服刑中的劉姓男子以繪畫、書信打動交往,並結為連理,怎料,小蘭卻發現劉男出獄後竟與林姓女子偷情,小三更在劉男脖子上「種草莓」宣示主權,甚至表示劉男要為了她「淨身出戶」離婚,小蘭氣憤提出求償,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審理後判決林女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小蘭提訴指出,2011年間,她與在監服刑中的劉男結識,之後,劉男以繪畫專長及書信往來不斷追求,她被打動後,不顧劉男身陷囹圄,於2014年間與劉男結為連理,2017年間,劉男假釋出獄後,2人感情融洽,直到今年7月初互動仍親密熱絡。
小蘭指出,怎料,今年7月下旬,丈夫因到林女所開設的美髮店進行油漆工程進而交往,2人一同出遊烤肉、拍攝親密合照,林女除了在丈夫脖子上「種草莓」宣示主權外,還說劉男願意為了她「淨身出戶(指離婚放棄共同財產)」離婚。
小蘭還指出,劉男還在臉書貼出他赤裸上身在床上林女床上作畫、手指交握、一起出遊用餐等親密照片,2人甚至穿情侶裝聚餐,且林女小腹微突出疑似有懷孕跡象。
小蘭氣憤向林女提訴求償50萬元;對於小蘭指控,林女予以否認,但法官認為,林女自認知悉劉男已婚,仍與劉男發展交往關係,加上照片等證據,判定她與劉男有不正常往來,侵害小蘭配偶權,判賠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