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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不到「半碗魯肉飯」!男朝羅東夜市攤商開槍 判4年6個月

    羅東夜市今年1月發生開槍洩恨案件。(資料照)

    羅東夜市今年1月發生開槍洩恨案件。(資料照)

    2020/11/29 12:38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蔡姓男子今年1月向羅東夜市店家要半碗魯肉飯不成,持改造槍枝朝隔壁攤商鐵門轟1槍。宜蘭地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共判處蔡男4年6個月有期徒刑。

    蔡男與友人1月14日凌晨4點左右,酒後到羅東夜市吃宵夜,向店家要求買半碗魯肉飯,但店家回應不賣「半碗」,雙方起了口角,蔡男氣得徒手毆打老闆、砸店。

    不料,蔡男離去後,從機車置物箱拿出槍枝折返,瞄準老闆恐嚇,並朝隔壁攤位拉下的鐵門開一槍,嗆道「不要再開店,再開店給我試試看」。

    判決書寫道,經過送鑑,蔡男所持槍枝,為土耳其ATAKARMS廠ZORAKI925-TD型空包彈槍換裝土造金屬槍管改造而成,擊發的子彈造成攤位鐵門破裂並外翻,具有殺傷力。

    地院指出,蔡男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新台幣4萬元,可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蔡男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10月。兩罪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

    圖為作案改造手槍。(資料照)

    圖為作案改造手槍。(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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