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工安意外壓死小山貓駕駛 工地負責人、主任獲緩起訴
京華城驚傳有樓地板坍塌,1工人受困當場死亡。(記者錢利忠翻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八德路附近的京華城工地,今年6月發生樓地板坍塌,導致駕駛小山貓的邱姓工人慘遭活埋的工安意外;台北地檢署調查,負責工地安全的胡姓負責人及阮姓工地主任涉有過失,考量2人均已承認沒做好工安,今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過失致死等罪,給予2人緩起訴,2人須支付國庫10萬元處分金並接受職安教育課程6小時。
今年6月20日下午3點多,京華城的8樓樓地板在拆除作業進行中時,突然發生坍塌意外,導致總計面積約100平方公尺的鋼樑及水泥石塊掉落,不幸將1樓的47歲小山貓邱姓駕駛活埋,經搶救7個多小時才將邱男救出,但他早已失去生命徵象。
事發後,北市府以違反勞安及工安為由,一度勒令工地停工,負責工地現場安全的胡姓負責人及阮姓工地主任則被法辦,2人均承認沒依規定即時清運廢土等工安措施,以致樓層乘載的廢棄物等重量超過上限負荷,才造成工地坍塌,訊後2人分別被諭令20萬元及10萬元交保。
檢方考量2人均承認沒依規定即時清運廢土等工安措施,且發生工安意外的萬鎰營造公司,也已與邱男家屬達成數百萬元和解,因此同意給予2人緩起訴。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雇主對防止通道、地板或階梯等引起的危害,應有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若因違反相關規定而導致勞工死亡,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除處罰負責人之外,對法人也科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