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擊中仇家頸部辯走火 男子被檢方依殺人未遂起訴
檢警查扣吳姓男子作案用手槍。(資料照)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吳姓男子因行車糾紛與詹姓男子有嫌隙,去年4月3日凌晨4點多,吳男發現詹男搭乘友人車輛出現在中壢區三光路上,就找來幫手開車擋下對方車輛後,持槍朝下車理論的詹男開了1槍,詹男頸部中槍,還好送醫救回一命,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依殺人未遂案件將吳男與他的幫手共4人提起公訴。
當天凌晨4點多,吳男(21歲)與友人張姓男子發現詹男搭乘友人邱姓男子的車輛出現在中壢區三光路,就打電話找來友人麥姓、林姓男子,分別駕駛1輛自小客車,自前後包圍詹男搭乘的車輛。
詹男與邱男因車輛被擋,無法離開,麥男見狀,拿出球棒砸毀邱男車輛的擋風玻璃,詹男下車找吳男理論,吳男二話不說,拿出預藏的手槍,朝著詹男開了1槍,檢方說,子彈擊中詹男的頸部,導致他左側頸部、背部有貫穿性傷口,還好詹男負傷逃離,躲在社區警衛室內,等確認安全後再緊急前往醫院治療,幸運保住一命。
警方循線查獲吳男等人到案,並扣得作案手槍,吳男供稱,他拿槍指著詹男,只要想要嚇嚇對方,豈料手槍走火才會擊傷詹男。檢方說,吳男明知手槍近距離指向人體重要部位,可能走火擊發導致對方受傷而死亡,卻仍基於殺人犯意指向詹男,已依殺人未遂等案件將吳男與他的幫手共4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