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完票開車出遊撞電桿害友傷重亡 罹癌男被判刑7月
3好友投完票開車出遊,輪流開車,輪由黃男開時自撞電桿致友人傷重死亡,友人兒子提告,罹癌黃男被判刑7月。(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3名朋友投票完開心出遊,旅途中輪流開車,輪到由黃姓男子開車時,不知何故突然失控,撞到對向車道的電桿,陳姓友人腹部鈍力創傷併腸破裂,送醫急救1個月後死亡。黃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名法辦,南投地院法官判刑7個月。
黃姓男子與陳姓和柯姓友人,今年1月11日總統和立委選舉投票日投完票後,開車到南投縣水里鄉遊玩,3人輪流開車,從車埕往水里鄉開時,輪由黃男開車,黃男不知何故,方向盤失控衝向對向車道,並撞擊電線桿,陳姓友人乘坐的位置最直接撞擊電桿,經送醫急救,仍在2月6日因傷勢導致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
黃男在肇事後報案,並向處理員警承認是肇事人,而在陳男傷重死亡後,其兒子提告,黃男沒有工作也無房產且罹癌,未能與陳男的兒子和解賠償,南投地院法官認為,輪由黃男開車時發生自撞的車禍,可責性較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傷亡為低,且肇事後自首,犯後態度佳,因此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