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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飆法拉利撞死超商女店員 當鋪大亨賠800萬獲緩刑

40歲富商林商彥撞死超商蘇姓女職員。(資料照)

40歲富商林商彥撞死超商蘇姓女職員。(資料照)

2020/11/02 11:4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11月,在新北市新莊經營當鋪的富商林商彥,駕駛法拉利360跑車,在輔大附近的福營路逆向行駛,先後撞上超商蘇姓女店員及另名林姓女子騎乘的2輛機車,蘇女遭撞後彈飛,傷重不治;由於林男事後與傷者和解,並承諾分期賠償死者家屬8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林男6個月徒刑,緩刑4年。

去年11月26日下午3時許,新莊警分局、消防獲報指,新北市新莊區福營路369號前發生嚴重車禍,警、消到場後,發現一輛新車價格1200萬元的紅色法拉利360跑車撞上2輛機車,2名機車女騎士倒地,蘇女傷重不治,林女多處擦傷。

肇事駕駛林男供稱,車子是跟朋友的姊姊借來的,當時從住家開車去找朋友,回家路上行經福營路,因要閃東西,才失控偏移撞上機車。

據知情人士透露,林商彥家中經營當鋪,父親剛退休,由他接掌家族事業,他除了當鋪、放款外,也轉投資房地產、餐飲,家境富裕;至於死者蘇女,當天下午被指派到其他分店支援,沒想到騎車途中遭法拉利跑車撞死,其父得知後,悲痛得說不出話,蘇母則哭喊「還我女兒來!」

檢方偵辦時,林男坦承犯行,檢方認為他觸犯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嫌,請法院從重以過失致死論處,但考量他自首,請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

法院審理時,林男認罪,法官審酌林男自首接受裁判,可減刑,且已與死者家屬、傷者達成調解,承諾賠償死者家屬800萬元,死者家屬亦表示願意原諒,犯後態度尚佳,信經此偵審教訓,已足收警惕之效,應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4年,用啟自新;可上訴。

法官為督促林男確實依調解內容對死者家屬履行賠償,諭知林男應履行分期賠償條件,若不遵守且情節重大,檢察官得聲請撤銷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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