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外遇釀三輸!小三輕生、妻子訴離求償
台東徐姓男子與公司同事婚外情,妻子訴離求償,台東地院判他要賠20萬元。(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徐姓男子與公司同事婚外情,被妻子發現後簽下不再外遇承諾書,但他違背,妻子也以他毀約求償,法官判賠20萬元。結果,不但夫妻離婚了,小三也想不開而輕生。一段畸戀,釀成三輸。
徐男與謝女6年前婚後,共同住在老婆娘家,也生了子女。徐男婚後2年開始與公司女部屬婚外情,隔年被妻子發現,但為了孩子著想,仍力圖保住婚姻,但要徐男簽署道歉切結書,停止外遇行為,徐男照辦,在切結書中承諾不再外遇。
但日後,謝女仍發現老公持續與小三交往,外遇對象傳簡訊要他陪睡,外遇對象還將其與徐男的親密照片傳給謝女看。徐男也向謝女提出離婚,並表示不要小孩,謝女因此以徐男違反切結書,且侵害配偶權,提告請求賠償30萬元。
徐男在庭訊中辯稱,謝女未經他同意偷看並截取手機LINE對話訊息,並強邀他承認婚外情及發生婚外性行為,否則就要離婚,他為了顧全家庭圓滿不破碎,才違背自己本意在謝女已繕打完成的保證書及承諾書上簽名按指印。
法官從謝女提出的證據,認定徐男有外遇事實,直到外遇對象輕生才結束,顯然破壞婚姻制度所具有之維護人倫秩序、性別平等及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侵害謝女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應予損害賠償,但審酌各項條件,金額以20萬元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