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春女交友遇冒名「老色鬼」 首次約會就被硬上流血
患「情感性思覺失調症」女子遇老色鬼,被硬上到下體出血。(情境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患「情感性思覺失調症」女子「小美」(化名),年近40還沒交過男友,去年3月羨慕友人有好老公,經友人介紹與一名大叔會面,兩人第一次見面,即被帶去租屋處性侵,「小美」返家向母親哭訴被「老色鬼」搞到下體、肛門流血,驗傷「處女膜新撕裂傷」,追查發現被告竟還是個冒用他人身分17年的煙毒通緝犯曾男,橋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曾徒刑8年8月。
判決指出,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患有「情感性思覺失調症」小美去年3月向女性友人吐露很羨慕她有好老公,很想交男朋友,之後,在友人的介紹下,以電話相約與一名大叔在左營舊城國小見面。
兩人步行聊了一下後,就被大叔帶去附近的租屋處,一進屋小美就被上下其手,不顧小美的反抗,拉進房間強行脫衣性侵得逞,事後,小美被載去公車站搭車返家,上了公車就用line向母親說「我被騙了,被騙去他家,搞得下體都流血,我還以為他是個正經的人,發現他是個老色鬼」。
母親氣立即帶女兒到醫院驗傷發現「處女膜受有新撕裂傷出血,肛門亦因此滲血。」小美母親多次相找對方理論,對方都避不見面,後來回電稱威嚇「你們是不是要錢…我是兄弟(流氓)」。
母親最後訴警偵辦,色大叔到案後,一度冒用友人的身分應訊,追查後才發現其曾男真實身分,17年前即因煙毒通緝在案,竊取友人的駕照,冒名租屋至今。他到案後否認犯行,稱小美主動約他,在其面前自慰致下體出血等,橋頭地院最後依強制性交罪處徒刑8年、偽造私文書罪處3月、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5月,合計8年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