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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鳥客公園「掏槍」示威 被逮辯稱在小便判拘25天

鍾姓遛鳥客公園「掏槍」示威,被逮後辯稱在小便,法官不信,判他拘役25天。(資料照)

鍾姓遛鳥客公園「掏槍」示威,被逮後辯稱在小便,法官不信,判他拘役25天。(資料照)

2020/10/15 09:2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鍾姓男子跑到人來人往的公園內曝露下體,嚇壞不少女性民眾,警方據報趕到現場後,見遛鳥客公然「掏槍」把玩,隨即逮捕送辦,鍾男辯稱是在小便,但法官不採信,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及上訴。

鍾男去年10月間跑到里港公園祼露下體,並不斷撫摸自嗨,讓路過民眾感到不適,遂報警處理,員警到場後,鍾男仍未收歛,警方隨即逮捕送辦,鍾男應訊時辯稱他在公園小便,並非公然祼露下體。

法官檢視警方錄影畫面後,認為鍾男沒有找尋樹叢等遮蔽物遮掩,而是對著馬路人車展示下體,不像在小便,認定鍾男觸犯公然猥褻罪,依法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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