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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槍未遂案二度開庭 孫安佐:被限制出境「就是命」不會不爽

孫安佐14日就在美製槍未遂案赴士林地院出庭應訊。(記者朱沛雄攝)

孫安佐14日就在美製槍未遂案赴士林地院出庭應訊。(記者朱沛雄攝)

2020/10/14 10:55

首次上稿 10:29
更新時間 10:5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藝人孫鵬、狄鶯夫婦的獨子孫安佐,遭控在美非法持有彈藥,在美服刑後遣返回台,再被依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士林地院排定今天上午11時二度開庭。孫相較於首度開庭時庭前才抵達,今提早55分鐘就到法院,面對媒體鏡頭避談案情,隨即上二樓庭外等待出庭。

孫安佐稍早突到士院外受訪指出,實際上他今天原本有課要上,因為要出庭所以必須請假,未來庭期如何安排仍尊重法官決定,不能因為個人因素去要求法官。

孫安佐也說,目前覺得大學生活蠻FREE(自由),有別於規矩很多的高中生活會「小累小累」,反正大學該修的學分有修到就好,另因為先前有鼻塞的關係,加上台灣空氣比較潮濕,才需要開刀解決,以前在美國的空氣比較沒有問題;談到限制出境問題,孫認為這就是命,不會特別不爽。

孫安佐前年被美國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法院依恐怖威脅、非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判決有罪,孫服刑238日後被遣返。士林地檢署歷經2年時間偵查,認定孫尚涉本刑最輕7年以上的製造手槍未遂罪,今年8月底將孫起訴。

士院今年9月4日首度開庭,孫安佐否認製造槍械,請求解除限制出境。孫的律師丁榮聰主張,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規定,槍枝需具殺傷力,且要有相關數據作為標準才成罪,士檢提出的國外報告、警政署回函,均不足以證明孫試圖以零件組裝具殺傷力槍械,且美國對於製槍未遂不罰,因此我國沒有審判權。

至於限制出境部分,士院認定孫安佐有出國能力,且所涉犯行並非輕罪,難以排除日後為規避刑責逃至國外不歸,故有逃亡可能,今年9月15日裁定自同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士院審理製造手槍未遂案二度開庭,孫安佐今提前55分鐘抵達。(記者溫于德攝)

士院審理製造手槍未遂案二度開庭,孫安佐今提前55分鐘抵達。(記者溫于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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