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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學妹溫習功課被告性侵 學長喊冤:「我只是要告白」

約學妹溫習功課被告性侵,學長喊冤:「我只是要告白」,最後獲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約學妹溫習功課被告性侵,學長喊冤:「我只是要告白」,最後獲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2020/10/08 12:1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0歲羅姓男子去年9月約出高中學妹,到他桃園市蘆竹區的住處溫習功課,學妹卻在半途嚇跑並報案控告羅男涉嫌性騷擾、強制猥褻,羅男喊冤說,絕對沒有對學妹亂來,只有握住她的手告白,不清楚學妹心裡是否因此不舒服,不過全案僅有女子的指控及雙方對話簡訊,沒有積極證據證明羅男有性騷擾、強制猥褻犯行,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羅男不起訴。

女子指控,她與羅男是高中學長、學妹關係,去年9月13日下午3點多,她受邀到羅男住處溫習功課,期間羅男突然對她說:「要與妳發生兩性之間的行為。」並將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她很害怕立即將羅男推開,後來羅男又邀她一起看A漫跟A片,還坐在她旁邊以手握住她的手腕約1到2分鐘,讓她極度害怕,立刻逃離現場。

羅男則否認有性騷、強制猥褻犯行,他沒有對學妹說出要發生關係之語,更沒有邀她一起看A漫、A片,當時確實有握住學妹的手,是希望學妹能跟他成為男女朋友,不清楚學妹心裡是否不舒服,她第一時間也沒有把「感覺」告訴他。

檢方指出,全案僅有女子單一指控,以及雙方的臉書對話紀錄,其中羅男雖有傳訊「我錯了、對不起」、「還是我死妳才會原諒我」、「下次請妳吃飯,多少錢都可以」等,但觀諸內容僅有羅男再三祈求女子原諒,看不出有任何關於性騷、強制猥褻情事的內容,且羅男握住女子的手亦非身體隱私部位,因此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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