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闖民宅捆人搶3萬3 賠近17萬還被判刑4年6月
朱男闖民宅捆屋主砍傷左手、搶走現金3萬3,賠償被害人近17萬元,仍被南投地院法官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原從事園藝工作的朱姓男子,需錢孔急鋌而走險,持菜刀闖入鄉下民宅,捆綁男主人,砍傷其左手,搶走現金3萬3000元和提款卡,而主人故意說錯密碼,讓他領不到錢。朱男雖在審理過程中賠償屋主16萬8000元,仍被南投地院法官以強盜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朱姓男子缺錢,今年4月中旬帶著菜刀、繩索和束帶進入沒上鎖的農宅,見屋主騎機車返家停進客廳,隨即以繩索捆綁,屋主反抗,被朱男以菜刀砍到左手,造成2公分撕裂傷。
朱男後來矇住屋主眼睛、塞住嘴部,搜刮其身上皮包內的財物,取走現金3萬3000元及兩張提款卡,逼問密碼,而屋主故意說錯號碼。朱男回家換裝,把行搶時衣褲、菜刀丟到附近橋下滅跡,接著去農會提款,才發現密碼不對,無法領錢。
屋主報警後,警方循線找到朱男住處,起出作案拖鞋、現金4600元,另在被屋主家扣得作案用繩索和束帶、護套。朱男聲稱,到手的3萬3000元拿去還債,只剩下4600元。
朱男在審理過程中與被害人成立調解,給付全部賠償16萬8000元,仍被南投地院法官以強盜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