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管時不在國內 美籍教師進口3級毒品「卡痛」治病獲不起訴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美國籍尼姓(音譯)男子在我國從事教職工作,因罹有不寧腿症,便從印尼進口含有三級毒品卡痛(kratom)成份膠囊,被調查局幹員發現後移送法辦。尼男宣稱自己於前年離開台灣,但卡痛是去年初被列管,回到台灣時並不知卡痛已被列管,才會購入。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採信尼男說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調調查,尼姓男子今年4月前透過網路從印尼進口一批含有卡痛成份膠囊,毛重454公克,4月7日進到基隆關後,被關員發現通報調查局航調處基隆調查站偵辦。
調查官依找包裹地址追查犯嫌,隨後發現收件者就是尼男,而他也承認就是自己購買,但卻表示不知道含卡痛的膠囊已經被列管為3級毒品;偵辦人員將查扣的膠囊送驗後,檢驗出含有三級毒品卡痛的成份,調查官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尼男移送法辦。
尼男偵訊時則向檢察官表示,自己罹有不寧腿症,2017年開始就有服用卡痛產品,服用之後發現有明顯改善效果,所以自己又再買了一包,全部都是要自己服用;而2018年間自己曾離開台灣到法國定居,當時卡痛尚未被列為三級毒品,2019年9月回到台灣後,不知道卡痛已被台灣列為三級毒品。
檢察官調查,依尼男的出入境紀錄發現,在他2017年出境前卡痛確實未被列為三級毒品,直到隔年2月20日卡痛才列為三級毒品,而尼男則於9月才返國;此外,尼男收取貨物的超商就離住處不到170公尺,且上方也是寫著自己的本名,若有運輸三級毒品的犯意,不會寫上真實姓名,並選在離家最近的超商取貨。
檢察官認為,尼男並無施用毒品前科,且在網路上訂購商品時,無法確定尼男是否知悉卡痛已經被列為管制毒品,無積極證據證明尼男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不足於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