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2傷者求償 士院判呂忠吉與2公司應賠1435萬

士林地院今判決「玩色創意」、「瑞博行銷」2公司應賠償八仙塵爆案謝姓、吳姓2名傷者共1435萬餘元,主辦人呂忠吉應連帶賠償其中的1035萬餘元。可上訴。(情境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015年6月27日八仙樂園「彩色派對」塵爆造成15死400多傷,又有新的民事求償判決出爐,謝姓、吳姓2名傷者向主辦單位求償,士林地院今判「玩色創意」、「瑞博行銷」2公司應賠償謝男812萬餘元、吳女622萬餘元,共1435萬餘元,而主辦人呂忠吉應連帶賠償其中的1035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理由尚未公布。400多位死傷者或家屬大多委由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士院審理中;另有部分被害人未參與團訟,而是各別提出訴訟,先前有4件已由一審做出判決,各依傷勢與損害程度獲判賠332萬至1411萬餘元不等,加上今日2件,判賠金額已突破4700萬元。
玩色、瑞博2公司的負責人都是呂忠吉,呂忠吉已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2019年1月2日發監執行,目前他在宜蘭監獄服刑。
士林地院今判決,呂忠吉、玩色、瑞博公司應連帶賠償謝男612萬7120元,玩色、瑞博2公司另須各賠償100萬元。因此共應812萬7120元。
吳女方面,呂忠吉、玩色、瑞博公司應連帶賠償422萬5466元,玩色、瑞博公司還須各賠100萬元,共賠622萬5466元。2名傷者總計共應獲賠1435萬25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