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議員許津溶連2屆當選無效 臉書回應:司法的悲哀
苗栗縣議員許津溶(右)因樁腳涉嫌替她賄選,台中高分院今天(29日)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民進黨苗栗縣第1選區議員許津溶(原名許櫻萍),於上屆議員任期因樁腳賄選,因而當選無效解職,本屆議員選舉捲土重來、遞補上任,不料,這屆再因樁腳涉嫌替她賄選,台中高分院今天(29日)判決當選無效確定,缺額將由同選區的胡忠勇遞補。
記者致電許津溶手機未接,不過,她稍早在個人臉書帳號「許櫻萍」發文,指是「冤案」。她寫道,「常理下(正常人)的認知~一疊文宣與$1000的工資.支持者拜託大樓管理員將文宣發放至各住戶的手裡.大樓是有監視器有門禁誰會如此大膽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張膽行賄?再來.支持者攜帶文宣給任何人哪有不說『拜託支持參選人』」,她並重申:「此案本人不知情.也未授意.支持者在外行為根本無法掌控。」
許津溶並指,「如此的判決,法官的自由心證無限大,真的是司法的悲哀」。
許津溶於2014年當選苗栗縣第18屆縣議員,因樁腳向選民賄選,被同選區落選的胡忠勇提出當選無效的民事訴訟,2016年2月被台中高分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解職,胡忠勇隨之遞補。
許津溶於2018再度投入第19屆苗栗縣議員選舉,卻是落選頭,因同選區的當選人謝文禓涉入賄選當選無效,她於去年11月8日公告遞補,同選區第3順位落選人胡忠勇,再度對許櫻萍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判決當選無效,她不服上訴二審。
判決書指出,胡忠勇向法院主張,許的樁腳楊姓男子於投票前的11月22日,以每票1000元,向頤和園、羅丹藝術家大樓的2名管理員賄選(楊男判刑2年10月,上訴最高法院中)。
許津溶否認楊男是樁腳或競選團隊成員,她宣稱楊男只是熱心支持者,且楊不是向管理員賄選,是委託管理員分發文宣品。
不過,法官認為,2位管理員證述,楊男掏錢時語出「拜託支持許櫻萍」,楊男確實是要求2人投票支持許,另從各項證據顯示,楊男從上一屆議員選舉,就為許助選,並於許當選後擔任秘書之職,這次選舉仍為許助選,競選期間曾多次與許同車定點拜票,也曾協助處理路邊競選旗幟,是許選戰團隊核心要角。
法官依據相關證據,認定許津溶知情、授意或容許楊男賄選,因此判決她當選無效,全案確定。
許津溶稍早在個人臉書帳號「許櫻萍」發文。(翻攝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