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盡人情冷暖 她遇警察秒下車 「我是通緝犯」
40 多歲的陳男遇到警察,自己告訴警方他通緝,要警方不用查了。(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陳姓女子因為毒品案要入監服刑7年,不過到了執行的日子她還是無法勇於面對,逃亡了1個多月,過去的好兄弟都閃他遠遠的,只有家人願意接受她,讓她看到人情冷暖,24日凌晨她開車經過市區,轉彎時不小心讓車子跨越雙白線,她發現引起警方注意後,慢慢停車下來,當警察要查車牌時,她告訴警方「哩免查,阮通緝」。並交出一包毒品,訊後警方將她解送地檢執行。
40多歲的陳女因為犯下多次毒品案件,被判刑7年徒刑,原本她在工地打工維生,但得知要入監執行後,不敢面對,只好四處躲避,想找朋友幫忙,但過去的朋友得知她通緝,不願意收留她,擔心惹禍上身,只好伸手向家人要錢,一個多月來晝伏夜出,最後家人勸她面對徒刑並戒毒,讓她考慮很久。
24日凌晨,她開車出門買東西,當時經過市區的道路,因為轉彎時跨越雙白線,因此被警方盯上,她在下個路口放慢車速,警方攔到她後,她走下車,直接告訴警方不用查她的車牌了,自動報上身分證字號並說出自己是通緝犯,接著從車裡拿出一包安毒交給警員。
筆錄過程他很配合警方,同時她向警員說,逃亡一個月來想了很多,受盡了人情冷暖,因此她想這次被警方攔到,一定是天意。訊後,警方將她移送到地檢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