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打爆運將眼球遭肉搜、蛋洗 一審判賠409萬餘元
2020/09/24 16:1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林姓男子自稱「大樹林囝仔」,2018年8月間,酒後毆打邱姓計程車司機導致其視網膜剝離,林男行為引發眾怒,不只被肉搜,住處還遭人丟雞蛋、噴漆,逼得林男自拍影片道歉,而被毆運將手術後視力僅剩0.01以下、幾近失明,桃園地院民事判決林男須賠償運將407萬9599元,為魯莽行為付出代價。
林男於2018年8月16日搭乘邱姓運將的車子,運將指控,林男上車後就莫名以言語找他麻煩,不斷說要打他,當車子停在桃園區延平路與樹仁三街口,林男突然從後座以右手持手機猛烈攻擊他的右眼,他苦苦哀求林男別再打了,林男持續恐嚇威脅,他只能忍著劇痛載林男抵達目的地,林男下車時不但出言「我打你那兩下你真的不要告我嗎?真的不要告我」、「還想要再打你」,甚至連185元車資都不付就揚長而去。
邱姓運將事後到醫院檢查,右眼有撕裂傷及破裂、視網膜剝離、玻璃體出血及前房出血等傷害,經手術視力僅剩0.01以下、幾近失明;全案經網友透過網路揭露而曝光,林男離譜行徑引發眾怒,住處遭人丟雞蛋、噴漆,逼得林男自拍影片道歉。
刑事部分,二審改依傷害致重傷害罪判處林男4年10月徒刑,與恐嚇得利罪合併應執行5年3月;邱姓運將另對林男提出民事求償,林男辯稱只有打運將的顴骨一下,沒有毆打眼睛,民事庭法官於判決中指出,林男一、二審均已坦承不諱,另行車紀錄器拍下林男行兇過程,手機尖銳一角確實打中運將右眼,判處他須賠償運將407萬9599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