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仇誤殺海陸上兵 主嫌無期徒刑改判22年
誤殺海陸上兵的主嫌洪偉智(中)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二審改判2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男子洪偉智被控尋仇認錯人,在街頭槍殺海軍陸戰隊上兵何勝文,屏東地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處洪偉智無期徒刑,洪男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他並沒直接故意殺人的犯意,但因可預見開槍射人會致死,應屬於間接故意,改判他2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至於其他幫凶王念平一審被依傷害罪,判刑2年,其餘9人分別判5月到1年2月不等刑期,全案上訴後,二審法官考量部分被告已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改判王男1年10月、林男1年、童男和李男各判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18年6月間,鄞子翔與王念平的女友在網路上起口角,雙方互嗆、談判起糾紛,鄞男號召了10多名男子和少年,凌晨1點多,在潮州鎮延平路的加油站攔下1輛賓士車,持鐵棍等器械砸車,將車內黃姓男子拖出狂毆,黃男經送醫不治,王男為了報復,率眾趕至加油站,又誤認正要回營區的海軍陸戰隊上兵何勝文,夥同鄞男等同夥全面包圍、攻擊。
經查,王、鄞兩派人馬於談判、鬥毆,王男的人馬誤認何勝文是仇家,猛砸他的車輛,洪男突然拿出拿槍朝擋風玻璃開1槍,其他人將何男拖下車毆打,洪男左手一度掐何的脖子,右手對空鳴槍,還用槍托猛擊何的額頭。
檢方起訴後,一審法官依殺人罪,判處洪男無期徒刑,洪不服判決提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洪男並非直接故意殺人,仍可預見開槍射中會致死,加上間接故意,故撤稍原判決,無期改判為2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