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慣竊闖刑警車庫僅得手20元 判刑3個月
得不償失!慣竊闖刑警車庫偷20元,若易科罰金要9萬。圖為苗栗地方法院。(記者蔡政珉攝)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黃姓男子多次因竊盜案被捕,今年5月1日才服刑出監,但黃男難改「第三隻手」毛病,7月底潛入苗栗縣一名刑警家裡車庫中,偷走停放於車庫內轎車中20元現金,之後警方獲報前往逮人。苗栗地檢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則依竊盜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警方說,黃男犯案累累,多次因竊盜案被抓。該刑警說,因家中車庫裝有監視器,若有人闖入會即時發送警示到手機中,當時他接到警示後查看遠端監視畫面,發現有人闖入車庫,在車內鬼鬼祟祟,立刻通報同仁逮人。
黃男當時正在車上搜刮財物,才剛拿走20元,結果警方就上前逮人,黃男也只好認栽,乖乖坦承犯行。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黃男才剛因竊盜罪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完畢,出獄2個多月竟又犯案,潛入該刑警家中打開車門拿走20元,本於罪刑相當原則加重其刑。
資深刑警中,黃男務農為生,家境小康,但是改不了偷雞摸狗的毛病,這次偷20元被法官判3個月有期徒刑,如果易科罰金差不多9萬元,可以說得不償失,希望黃男能記取教訓,不要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