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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佐國道休息站「大外割」摔斷小三腿 遭求償214萬

    巡佐國道休息站大外割摔斷小三腿,遭求償214萬!(記者蔡彰盛攝)

    巡佐國道休息站大外割摔斷小三腿,遭求償214萬!(記者蔡彰盛攝)

    2020/09/15 21:44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已婚的新竹縣警局王姓巡佐,去3月開車載同居的彭姓小三到中山高湖口休息區時,雙方在車上發生口角衝突,彭女怕被王男毆打,躲到休息區裡面,王男竟推她到投籃機旁,並用警察所學柔道「大外割」,將彭女摔倒在地,當場摔斷右腳,彭女因身心受創,罹患憂鬱症與恐懼症,向新竹地院民事庭起訴要求王男賠償214萬元,法官審理後判賠45萬元。

    彭女指控,她與王男是同居男女朋友關係,去年3月22日凌晨1點半,2人在中山高速公路湖口休息區內,因故發生爭執,王男竟以柔道「大外割」方式將她翻摔在地,導致她受到右側脛骨閉鎖性骨折、右膝後十字韌帶受損骨折、右膝挫傷等傷害。

    彭女事後因9個月不能工作,除求償損失90萬元外,還指控同居期間數次遭王男毆打,並以言語貶低人格,造成她身心受創、感受疲憊、心理焦鬱,目前身心皆感到恐懼,經診斷患有中度憂鬱症復發及特定場所畏懼的恐懼症,最近一次回診時,醫師甚至認為病情不穩,建議住院治療。

    彭女說受傷迄今右腳骨折處仍癒合不全,還需物理治療復健,精神方面受有極大痛苦,故另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20萬元,合計求償214萬元。最終法官審理後,判王姓巡佐需賠償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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