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軍人酒後滑行機車被控酒駕 「未發動引擎」判無罪確定

史姓軍人涉嫌酒駕,高雄高分院認定未發動引擎判無罪。(資料照)

史姓軍人涉嫌酒駕,高雄高分院認定未發動引擎判無罪。(資料照)

2020/09/11 07:3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史姓軍人酒後啟動機車電門,以雙腳向後滑行移動,欲駛入道路離去時,赫然發現巡邏警車經過,迅速移回原位,被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高雄高分院勘驗翻拍照片,證明他尚未發動引擎,維持無罪判決定讞。

檢方指出,去年9月29日晚上9點多,史姓軍人在屏東市酒吧飲用威士忌後,於翌日凌晨1時10分,在永大路路段,頭戴安全帽、跨坐在重型機車上,並開啟機車電門,以雙腳向後滑行方式,移動機車欲駛入道路。

此時,他因見巡邏警車經過,即迅速往回移動的形跡可疑而被警方攔查,測得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3毫克,涉嫌公共危險罪。

史男雖坦承飲酒,但堅詞否認犯行,他說,當晚與友人在酒吧飲酒,後來想打電話請朋友載他返家,但手機沒電,於是開啟機車電門,連接充電線為手機充電,並跨坐車上等待充電,並未啟動引擎騎車。

史男被屏東地院認定罪證不足,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據員警證詞,及行車紀錄器翻拍照片,顯示被告正整裝待發,確有隨時駕車的準備,但尚未發動引擎駛離,駁回上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