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警查案竟進入高中校園 校方也放行讓警帶走學生
花蓮縣警局太昌派出所偵辦一起民眾遺失6千元現金案,調閱監視器發現有4名學生疑似在路上有「彎腰撿拾物品」動作,5日下午員警開警車入校園查案,校方警衛、舍監竟依序放行,並在未經監護人及校方主管同意下,讓警方帶走學生問訊。(記者王峻祺攝)
警坦承疏失允查處 校方開檢討會懲處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警局太昌派出所偵辦一起民眾遺失6千元現金案,調閱監視器發現附近某高中有4名學生疑似在路上有「彎腰撿拾物品」動作,5日下午員警開警車入校園查案,校方警衛、舍監竟依序放行,並在未經監護人及校方主管同意下,讓警方帶走學生問訊,家長質疑員警不符合「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流程。警方坦承疏失,允諾依規查處;校方也已開檢討會懲處。
警方回應,太昌派出所9月5日因受理民眾財物遺失案件,員警為釐清監視器畫面內容,經舍監及學生同意後,在非上課期間進入校園請4名學生至派出所內協助觀看,當下初步排除學生涉案後,隨即將學生載返學校,過程均未製作相關筆錄。
以4生疑在路上彎腰撿物品為由 初步排除涉案
針對家長質疑承辦員警不符合警政署「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標準作業流程。警方指出,員警未依程序確實有疏失,已立案依規定查處,允諾會加強新進員警教育訓練,並於6日晚間6點,與學生家長及校方學務主任取得聯繫及致歉,獲得家屬和校方諒解。
校方回應,警衛及舍監當下雖有致電學務處,但當下並未聯繫上主管,就授權警方進入,確實有疏失,據舍監稱當時是在幫入校學生量額溫,才沒有第一時間陪同4名學子至派出所了解案情,今早校方緊急開會檢討,2人已自行向校長請求處分。
校方指出,過去和警方配合順暢,正常程序是必須先與校方聯絡,由教職員了解狀況後告知學生及家長,並不會讓學生直接和警方接觸,未來會加強職員訓練,並訂定更周全嚴謹的作業流程,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花蓮太昌派出所9月5日因受理民眾財物遺失案件,員警為釐清監視器畫面內容,在非上課期間進入校園請4名學生至派出所內協助觀看,當下初步排除學生涉案後,隨即將學生載返學校,過程均未製作相關筆錄。(記者王峻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