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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罵吳宗憲挨告 判拘役58日緩刑2年

「館長」陳之漢罵吳宗憲「呷洨」被判拘役,法官期盼他信守承諾,捐款萬元給新北市政府做兒少公益。(資料照)

「館長」陳之漢罵吳宗憲「呷洨」被判拘役,法官期盼他信守承諾,捐款萬元給新北市政府做兒少公益。(資料照)

2020/09/03 12:0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健身網紅「館長」陳之漢,因公開嗆罵吳宗憲「呷洨(吃精)」等語挨告。台北地院審結,上月31日依公然侮辱罪判館長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5.8萬元,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且不得對吳宗憲為公然侮辱及誹謗行為,同時在判決書末期許館長信守捐款百萬承諾。

吳宗憲去年8月先指「某些網紅是屁孩」;館長後來開直播反嗆吳宗憲「本土天王,幹XX」、「你前輩,幹XXXX勒」、「你什麼X」等語。吳宗憲提告後,館長被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

北院今年6月8日首開時,館長認罪並願意道歉,但他也說,若非吳宗憲先罵他,他不會回嘴,且「吳宗憲說網紅沒資質,罵我們是個屁,這種言論卻要我吞?」上月29日二度開庭,館長依然承認辱罵吳,但仍強調吳先罵人,他才出口反擊,「吳宗憲罵人雖都不帶髒字,但不代表他說的就是對的,我只是多說了一句『呷X』,偵查時檢察官跟我說這句話犯規,我也就認了」。

法官審酌館長一時失慮,犯後承認犯行,堪認已知所警惕,況館長沒有入獄服刑紀錄,若未對他宣告緩刑,檢察官又不允許易科罰金,一旦入獄將有可能沾染惡行,故主動宣告緩刑2年,但為了讓他記取教訓並強化法治觀念,命他在判決確定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

法官也在判決書末期許館長信守在臉書上承諾捐款百萬元給新北市政府做兒少公益,實際貢獻己力回饋社會,並殷切期盼館長透過網路直播評論時事時,得謹言慎行,發揮網路直播平台針貶時事、形塑社會價值的正面效能。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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