尷尬!林佳龍、徐國勇宣布大執法今上路 台下發生兩轎車追撞
〔記者蕭玗欣、姚岳宏/台北報導〕交通路口事故頻傳,交通部與內政部攜手推動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今首日登場,交通部長林佳龍與內政部長徐國勇,出席在台北捷運西門站外行人徒步區舉辦的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記者會,沒想到,2人才剛呼籲完路口安全注意事項,下台到成都路行人穿越道示範過馬路時,眼前就有2台轎車發生追撞,場面一陣尷尬。
這場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記者會,由林佳龍、徐國勇兩位部長及警政署長陳家欽共同啟動,展開為期1個月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
根據交通部統計,國內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108年2865人較107年增加85人,其中有6成發生於路口,顯見應針對路口交通事故優先防制。而近年行人死亡人數由106年381人增加至108年458人,其中在交叉路口行人死亡人數由106年179人增加至108年209人,死傷件數由7629件增加至8862件,平均每日有24件路口行人死傷事故。
林佳龍表示,從歷年事故分析,人口結構與交通行為都是事故發生原因,例如台灣人口高齡化,長輩越來越多,年長者行動相對遲緩,所以發生事故率高;另外現在大家都是手機族,行人甚至駕駛都習慣上路使用手機,導致注意力無法集中。
徐國勇則指出,此次大執法的最大目的是「安全」兩個字,執法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不是為了開罰而罰,1個月過後,員警也會按此來執行。
警政署強調,大執法工作重點項目包含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等;汽機車不停讓行人依法可處1200元至3600元、闖紅燈可處1800元至5400元、紅燈右轉處600元至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可處300元罰鍰。
警政署進一步說明,警方對未禮讓行人的認定方面,有三項開罰原則,首先,路口無人指揮時,行經行人穿越道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在3公尺內(一個車道寬),就算未禮讓行人;其次,有人指揮要求車輛禮讓時,駕駛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第三,未禮讓行人會攔停告知駕駛違規並開罰,若不聽攔停指揮直接衝過去,也會透過錄影逕行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