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對社區副主委潑糞 女子自稱有失憶症仍判拘80日
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廖姓女子因社區問題與林姓副主委有嫌隙,竟4度對林某潑灑糞尿,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共4罪,判處廖女拘役80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廖女因社區事務問題與林某有糾紛,竟於去年8月15日在社區中庭,拿著裝有糞尿的塑膠罐,對林某潑灑,害林某滿身惡臭。
不僅如此,8月28日、9月2日、11月8日,廖女又3度向林某潑糞,林某氣炸提告;法院審理時,廖女辯稱:「我沒有做這種事情,我有精神病,有時候控制不了,又有失憶症」。
法官認為,廖女所為造成被害者長期恐懼,嚴重影響被害者及社區居住的衛生及安寧,惡性非輕,且犯後以精神病、失憶症為辯,對其犯行毫無悔改之意,在審理中一再以惡言批評被害者,判拘80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