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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賣家棄標取消訂單 買家留負評要賠2萬元

蔡姓男子上網買手機被棄標,他給賣家留下負評被告要賠2萬元。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蔡姓男子上網買手機被棄標,他給賣家留下負評被告要賠2萬元。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2020/08/26 10:3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陳姓男子在網路商城販售手機,蔡姓男子下標後,陳男以手機缺貨為由取消訂單,蔡發現被棄標,在陳的商城裡留下「與此人交易要小心」、「賣家疑似精神不正常」等負評,陳氣得提告求償30萬元精神賠償,高雄簡易庭審理後,判蔡要賠2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7月29日,陳姓男子在網路商城販售1台S牌手機,蔡下標後,陳告知他匯款後寄出並留下聯絡方式,但同1支手機,陳也在另個網拍平台刊登訊息,並在蔡男下標前已被其他人買走,於是陳回頭過留言給蔡男,指稱商品缺貨、取消此筆未完成交易。

蔡不滿被棄標,隔天在陳的網路商城裡留下「賣家疑似精神不正常,自己棄標然後說訂單沒成立,還會給買家報復性評價,請與他交易的人應該都要小心!!」、「有人得標你也知道,還說什麼訂單沒成立,也真好笑,棄標本來就是負評,看你的評價也知道你這個人有問題」等負評。

陳不滿提告求償30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蔡辯稱陳男一支手機到處賣,他得標後又被棄標,留下負評也是網路商城的評價機制,留下此評價可提醒之後交易者而非攻擊陳男,是可受公評之事;但法官認為,蔡的留言也屬漫駡,逾越一般人可接受的範圍,因此判他應賠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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