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3年前夙怨 醉男活活打死20年老友
李國源打死好朋友的2支撞球桿,各斷成3截。(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大甲區男子李國源(40歲),前年11月10日深夜11時許與好友李志文喝酒,卻回想起李志文曾於3年前,捉弄欺負其子的陳年夙怨,他趁著酒意質問「為何要欺負我兒子」,雙方起衝突時,李志文又打他的兒子一巴掌,李國源怒持兩支撞球桿將李志文活活打死,案發後酒駕逃逸,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法官卻認為,李國源沒有殺人犯意,且一度對李志文施作心肺復甦術,依傷害致死罪、公共危險罪判刑11年7月。
判決書指出,李國源年輕時就認識李志文,兩人認識逾20年,是常在一起喝酒的好朋友,2017年11月10日深夜,兩人又在李國源住處共飲,不料,李國源回想起3年前,李志文於中秋節烤肉聚會時,曾欺負他的兒子,且沒有兌現要幫他的妻舅找工作的承諾,已有酒意的李國源,遂質問李志文,並叫喚兒子來對質,不料,李志文卻出手打了其子一巴掌。
怒氣沖沖的李國源,拿了兩支撞球桿毆打李志文,李志文頭部受傷、身體多處瘀傷、多處肋骨骨折,李國源見李志文倒地不起,先對李志文施作心肺復甦術,並打電話至119求救,李志文出血與肺脂肪栓塞症、低血容性休克、呼吸衰竭死亡,李國源則於救護車到場後,駕駛汽車逃逸,11日上午10時許被警方查獲,酒測濃度仍高達0.76毫克。
中檢依殺人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卻認為,李國源沒有殺人動機,毆打死者時,也無法預見會活活把李志文打死,且李志文倒地後,李國源曾對李志文施救,不過,醫師鑑定顯示,李國源當時醉酒程度,未達不能辨識行為違法,或辨識能力顯著降低的程度,不能依法減刑,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11年、公共危險罪判刑8月,合併執行11年7月,檢方與李國源都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見解與一審相同而駁回,傷害致死罪部分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