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蛋的哀傷!通緝犯遇盤查竟出拳襲擊男警下體 下場出爐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局第四分局中華路分駐所林姓警員今年3月10日晚間9時許巡邏時遇到李姓通緝犯,便將他攔下盤查,且當場要求他蹲下。未料,李男假意配合,卻用右拳襲擊林員下體,導致他陰莖挫傷、陰囊血腫。林男忍痛等到支援抵達後,將李男帶回偵訊時才就醫。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22歲李姓男子因涉及公共危險罪,未到案開庭被基隆地院發布通緝,案發當天,林姓警員正在調查竊盜案件,到竊案現場查看監視器角度時,碰巧遇到李男;因李男被通緝,立刻要求他配合蹲下盤查,林員也同步通知所內,請同仁前往支援。
李男假意蹲在林員腳邊,卻趁他呼叫支援時,用跳起來用上鉤拳攻擊警員的下體。林員忍痛拉住李男,雙方發生扭打,所幸支援即時抵達,3名員警合力將李男帶回派出所偵訊,訊後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等罪將李男移送法辦。
而受傷的林員則忍痛在同仁的陪同下就醫,醫生檢查後發現,他有陰莖挫傷(龜頭部位)、左側陰囊腫脹及瘀血5公分、左側睪丸周圍血腫、龜頭瘀血1公分等傷害。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李男涉犯妨害公務、傷害罪屬實,訊後依法將李男起訴。
法官認為,李男2018年就曾觸犯妨害公務罪,竟未記取教訓,再次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以強暴行為,無視國家法令執行尊嚴,蔑視公權力;但考量他審理時已經承認犯行,且與林員成立調節並當庭賠償,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