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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帶槍投靠」南一書局 翰林出版社前經理確定羈押

翰林出版社前經理陳銘仁涉嫌「帶槍投靠」敵對陣營南一書局,北院裁定羈押禁見;他雖提抗告,仍遭智財法院駁回確定。(資料照)

翰林出版社前經理陳銘仁涉嫌「帶槍投靠」敵對陣營南一書局,北院裁定羈押禁見;他雖提抗告,仍遭智財法院駁回確定。(資料照)

2020/08/16 11:2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翰林出版社前經理陳銘仁,涉嫌「帶槍投靠」敵對陣營南一書局,為南一研發「教師教學使用工具」等系統。台北地院訊後認定陳涉犯「營業秘密法」,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陳雖雖提起抗告;但智慧財產法院指出,陳與同案共犯或證人供述不一,另全案還有3名共犯未到案,本月11日駁回抗告確定。

全案源於陳銘仁與工程師李宏遠、陳兆嶸、陳懷傑等4名原在翰林工作的員工,涉嫌將在翰林所開發的「教師教學使用工具」等系統,於離職後帶到南一書局。

4人原以為沒人發現,未料翰林「教師教學使用工具」去年7月發生問題,經翰林詳查程式碼後,赫然發現程式中出現「南一」字樣,才知悉4人犯行並報案處理。

北檢上月29日發動搜索後,諭令李宏遠10萬元交保、陳兆嶸8萬元、陳懷傑6萬元,另將陳銘仁聲押禁見。北院認為,陳在南一任職期間,使用並重製在翰林期間所取得的電子資訊資料,認定他涉犯營業秘密法與著作權法嫌疑重大,且他在得知被檢調搜索後,刪除筆電內資料與個人手機內LINE對話紀錄,足認有湮滅證據的事實,裁定羈押禁見。

陳銘仁不服,依法提起抗告。智財法院猶認陳涉嫌重大,且確實在得知檢調搜索後,刪除筆電內資料與個人手機內LINE對話紀錄,有湮滅證據事實,加上陳與同案共犯或證人的證述均避重就輕、供述不一,另考量本案還有可能的關鍵證人或共犯包括蔡、葛、林等3人尚未到案,恐有串證之虞,駁回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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