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穿山甲標本 男子遭法辦
2010/01/27 19:0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胡姓男子日前幫忙友人,將一隻穿山甲標本上網拍賣,遭警方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胡嫌到案後辯稱,自己根本不知道穿山甲是保育類動物。
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東勢分隊及豐原分局偵查隊,日前巡邏網路時發現,有人將一隻穿山甲標本,以1萬5千元起標價上網拍賣,員警於是假裝要購買,將賣家約出,當場逮捕胡嫌,並查扣穿山甲標本。
胡嫌到案後供稱,因為友人的電腦故障,託他幫忙上網拍賣穿山甲標本,自己因為不知道穿山甲是保育類動物,才會答應幫忙。
警方隨後傳喚胡嫌友人王姓男子到案,王嫌則推託說穿山甲是爺爺的朋友贈送,有20年歷史,把他當作古董上網拍賣,根本不知道是保育類動物,也後悔害了朋友。
警方表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公開買賣、展示,違者最高可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