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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重生校園搬樹癱瘓 求償2千萬結果出爐

林姓舉重生搬樹癱瘓,求償2千萬被橋頭地院敗訴。(記者鮑建信攝)

林姓舉重生搬樹癱瘓,求償2千萬被橋頭地院敗訴。(記者鮑建信攝)

2020/08/02 07:5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苑工商林姓舉重學生,返回母校梓官國中受訓期間,搬運被颱風吹倒大樹木,不慎被壓傷下半身癱瘓,要求高苑、梓官2所學校連帶賠償2千萬元,橋頭地院調查,林是自願幫忙,沒有老師命令他,判決學校不用賠償。

林姓學生指出,他原為高雄市梓官國中舉重隊學生,2016年畢業後,進入私立高苑工商就讀,但因學校無舉重教練及設備,乃協議由高苑委由梓官國中代訓,他於是定期至梓官國中接受原教練黃男指導。

同年10月4日颱風過境後,林在梓官國中練習舉重,因校園部分建物毀損、樹木傾折,黃姓總務主任及教練黃玉琴2人,竟令他與施姓等5名舉重隊學生整理校園,並搬運被吹倒樹木。

林等人準備將1顆大樹木放下時,他因走避不及遭壓住身體,導致下半身癱瘓,大小便失禁,請求國賠精神撫慰金、醫藥、看護、勞動能力減損等2千萬元。

被告梓官國中指出,林未注意同學們已準備將樹木放下,也未及時反應導致受重傷,與公共設施是否有缺失沒有相關,也無因果關係。又說,當天黃姓主任在校外,黃姓教練也未命令林等學生搬樹,是林等人主動幫忙,否認有過失。

被告高苑工商則說,該校不是公務機關或公法人,不適用國家賠償法規定,況且,發生地在梓官國中,黃姓2人也不是高苑職員,沒有理由要求被告賠償。

承辦法官開庭調查,訊問在場多名舉重學生,證實沒有任何人命令或指示林姓學生等6人搬運樹木,況且黃姓主任的確不在校內,判決林生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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