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清槍走火遭記過 主管申誡
前鎮警分局一心路派出所(見圖)巡佐清槍走火,遭記過處分。(記者黃旭磊攝)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前鎮警分局一心派出所巡佐領用手槍進行清槍,不慎走火誤擊子彈1發,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分局對失職巡佐記過,主管記申誡並陳報警局核備。
前鎮警分局今天(22日)說,上週15日上午8點6分左右,郭姓巡佐於一心路派出所準備服勤8-10點巡邏勤務,領用手槍清槍,不慎程序錯誤上彈匣後,再次清槍扣扳機動誤擊子彈1發,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一心路派出所所長李邦豪事後查出,郭姓巡佐恍神不慎在清槍桶內開槍,所幸周圍無人,報請分局調查處分。
前鎮警分局長林新晃說,行政責任部分已予郭員記過1次、主管督導不周申誡一次並陳報警局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