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噴姪子滿臉水辯「淨化空氣」 強暴侮辱判拘役
叔姪不睦,鄭男拿水管朝姪子潑水2次,姪子怒告,彰化地院依強暴侮辱罪判處鄭男處拘役30天。(資料照)
首次上稿 17:06
更新時間 20:36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鄭姓男子與姪子為鄰,但雙方長年不睦,去年5月叔叔見姪子站在門外,竟持水管噴他,噴的滿臉都是水,還被鄰居撞見,姪子不堪受辱,對叔叔提告公然侮辱,鄭男卻稱只想「淨化空氣」,彰化地院審酌,認為鄭男連續朝被害人潑水2次,足以貶損被害人人格尊嚴,依強暴侮辱罪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鄭男(55歲)與姪子住處左右相鄰,但長期相處不睦,去年5月23日傍晚6點多鄭男正在持水管灑水,看姪子站在住家門口,竟往他方向潑去,20秒後又潑一次,造成姪子全身濕透,過程也其他被鄰居看見,其姪子認為人格尊嚴被貶損,對叔叔提告妨害名譽。
鄭男坦承有潑水,但否認有妨害名譽,他辯稱,他開水管潑水是想淨化空氣,沒注意到旁邊有人,潑完水才發現,不是故意的;但從監視器發現,鄭男視線一直注意姪子家方向,見他出現,還故意朝他潑水2次。
法官認為,鄭男在公開場合連續向姪子潑水2次,達到侮辱目的,無疑屬於對他人身體直接施加暴力的強暴行為,致被害人受有精神痛苦,因此量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