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月息最高3%吸金上億 麗峰實業負責人收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約談許男到案,晨訊後將他聲押禁見。(記者陳慰慈攝)
首次上稿 11:38
更新時間 19:31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經營不動產投資的麗峰實業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許恒瑞,誆稱公司推出人頭房貸、信貸代理人等方案,保證會給1到3%的月息紅利,透過親友同事口耳相傳,招攬投資人,2016年至今年4月吸金上億元,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銀行法,約談許男等5人到案,今晨訊後將許聲押禁見,法官晚間裁准。
檢調接獲檢舉,許恒瑞、許的同居人房欣怡、江玉嬌三人共同設立麗峰實業有限公司,利用人頭登記購買房產,再增加貸款金額,麗峰除會幫忙還款給銀行,還會依貸款金額給人頭1%月息,雙方約定房貸期滿後,須無條件將房產還給麗峰。
此外,麗峰還推出信貸代理人方案,投資人將信貸款項交由麗峰使用,麗峰會繳交銀行貸款,信貸人頭則可收取月息1到2%的利潤;另,若主動借錢給麗峰,除保證到期還本,每月還有1到3%月息可領,不少投資者被高利息吸引,紛紛掏錢投資,最後卻血本無歸,粗估有15名受害者。
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楊冀華,昨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站,兵分六路搜索許男辦公室、住處等地,約談許男、房女、江女等5人到案,今晨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許男、房女、江女獲准;擔任出納的房女姊姊則被裁定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