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拖吊車司機罵「撿角」 依法執勤交警只獲判賠2萬失望了
2019年4月間爆發台南市府委外的拖吊車司機辱罵搭配執法員警撿角(意即沒出息)的爭執風波。示意圖,車輛、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王俊忠翻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19年4月17日下午,台南市府委外的東仁拖吊場沈姓司機駕駛拖吊車載田姓警員執勤時,對違停車輛拖吊看法不同,司機想拖吊;員警認為違規不明確、不拖吊。司機氣得大罵田員,「要找議員跟你處理一下、警察做成這樣,撿角(意即不成材、沒出息)」。田員自認依法執勤、沒做錯事,竟被司機罵「撿角」,怒告對方並求償20萬元。
一審民事判決指出,2019年4月17日下午6點多,沈司機駕駛拖吊車搭載田姓警員在仁德區中正路2段與仁義路口,對是否拖吊違停車輛,兩人看法不同、發生爭執,沈男對田員說,「田大俠,我去找1個議員跟你處理一下,不是只有你有人而已」,接著又對田員嗆罵,「你警察做成這樣,撿角啦!」
刑事部分,台南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沈司機拘役20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對指定單位服60小時義務勞務確定。民事部分,台南地院判沈司機要賠田員2萬元。對此,田員嘆道,被罵撿角,只判獲賠2萬元,真的太少了!因法院調不到沈司機財稅資料,這筆錢可能要不到了,雖然失望、無法接受,也不願意接受對方道歉,但他不會上訴了!
田員說,他之前被南市交大分配到東仁拖吊場,搭配拖吊車司機拖吊違停車輛,約在2018年10月初被告知「司機跟他搭配,都沒什麼車子拖吊,沒有司機要跟他一起上班」。他即調出當年1至10月其拖吊車紀錄,在東仁場11名員警中,他的拖吊績效排名第4,不是吊車尾,納悶「怎會被說成跟他執勤沒有車子拖吊呢?」後來他就決定依交大SOP(即開違停車紅單後才能拖吊)程序搭配司機執法,約過了半年後發生遭司機辱罵的案件。
他強調,對違停事實明確的車子才會拖吊,因沈司機要求他拖吊的違停車違規事實不明確,且才剛上班,他認為可拖其他違規明確的車子,沈司機竟要他拖該車,否則後面都不拖了,他想問:「司機竟然指揮警察拖車,這合理嗎?」
田員說,案發後,交大的長官帶沈男來向他道歉,他不願接受,但法官仍認定沈司機有向他道歉,他還被調離拖吊工作1天,對交大自家長官沒有力挺他的態度,覺得有些失望。目前,他已調到其他交警單位,不會跟沈某有配合工作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