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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助理費出庭童仲彥喊冤「我不是貪污的人」 高院8/19宣判

高院今審理前北市議員童仲彥涉詐領助理費案,童堅稱清白,此案定8月19日宣判。(記者楊國文攝)

高院今審理前北市議員童仲彥涉詐領助理費案,童堅稱清白,此案定8月19日宣判。(記者楊國文攝)

2020/07/15 14:3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在擔任議員期間利用親友名義詐領助理費12萬餘元,一審遭判7年6月,高等法院今傳訊前妻李秀環作證助理費用都是從童的帳戶中支出,童強調是清白的,確實找蔡姓男子當助理,「我不是貪污的人」,並打出悲情牌,有責任照顧中風的父親,請求改判無罪;此案定8月19日上午10時宣判。

童仲彥被控於2011年10月間假借以每個月新台幣3萬元價碼,聘用蔡姓男子當助理,並向台北市議會申請自聘公費助理補助費,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多元,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童仲彥否認犯罪,強調聘請助理有循正常程序,他擔任議員這麼多年來一直秉持專業問政,檢方起訴是錯誤、不正確的。

北院今年3月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童仲彥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偽造文書罪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高等法院今傳訊童仲彥出庭,及前妻李秀環到庭作證,童認為,他到處參加政治活動或助講,而蔡男確實都到場、參與,可以看出他確實有聘請蔡當助理,請求高院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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