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酒店小姐 13歲少女竟花3000借身分證應徵
台北地院依違反戶籍法,判幫少女借身分證的陳男拘役30日。(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年僅13歲的少女為應徵酒店工作,竟透過陳姓男子,向葉女借身分證前往酒店面試,陳男則從中獲取3千元報酬,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戶籍法,判陳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一名長相成熟的13歲少女,想進入酒店上班工作,2018年7月請24歲陳男幫她借用他人身分證應徵,陳男向葉女借用身分證,交給少女,並向少女索討3千元,事後被發現,陳男因此被送辦。
法官審酌陳男為謀取不正利益,竟以出借他人身分證給未滿18歲少女,供其持之冒用身分應徵酒店工作,戕害少女身心健全發展,扭曲少女正確價值觀,並影響被冒名者之權益及戶政機關對於國民身分證管理核發的正確性,危害社會公信,因此判處拘役30日;葉女部分則另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