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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上百保險套幫外籍賣淫女「補貨」被逮 女仲介判關4個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余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余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2020/07/06 11:01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41歲余姓女子去年8月23日起,在基隆市承租兩間套房,提供給2名泰國女子賣淫使用,再透過不知名的友人利用LINE群組,發送賣淫訊息給尋芳客,余女從中抽取仲介費。警方獲報後,進屋逮人,並在余女車上起出潤滑劑及上百個保險套。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余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余姓女子先在基隆市承租2間套房,等兩名泰國籍賣淫女子抵台後,再將她們安排進入套房內準備與尋芳客進行性交易。余女再透過化名JOJO的同夥,利用LINE訊息攬客。

警方接獲線報後,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同年月30日晚間持搜索票,前往交易處進行搜索,查扣到使用過的保險套、潤滑液及87個保險套,以及犯罪所得4500元;另也在余女的車上起出潤滑液10瓶,未使用的保險套295個。

余女被逮時則向檢警辯稱,自己只是受雇負責購買便當及打掃環境,並非留榮泰女賣淫之人。

檢察官則認為,若是單純負責打雜送食物的人員,車上不應該備有上百個保險套及潤滑液,且監視器也拍下是余女帶領賣淫女子入住套房,依法將她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定余女觸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月,應合併執行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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