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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蘇嘉全涉貪「連校長都能賣」 網友判賠10萬又被起訴

台北地檢署依涉犯妨害名譽罪將黃姓網友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台北地檢署依涉犯妨害名譽罪將黃姓網友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2020/07/01 18:28

〔記者陳慰慈、溫于德/台北報導〕黃姓男子去年在個人臉書貼文指,現任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擔任屏東縣長期間涉貪,「這家族在屏東,貪到全新境界,連校長都能賣」,蘇認為名譽受損,獲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蘇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重啟調查認定黃男提不出相關證據證明所言依據,今依涉犯妨害名譽罪將他起訴。

全案源於黃男去年10月17日在臉書貼文:「誰要是敢投他,我就跟誰絕交,這家族在屏東,貪到全新境界,連校長都能賣」,並於貼文下再留言:「我親戚要遴選當校長,直接找人來家裡要錢,實在有夠無恥」、「他可以找四五個小弟開無牌車直接在法院門口把你載走,把你揍一整天再送去醫院,然後下午他們就去自首,跟警察說『對不起,不好意思打錯人了』」。

蘇嘉全認為此不實言論,造成他人誤解家族涉貪,並曾以校長職位為收取金錢對價,使他人以金錢換取職位,及教唆他人傷害,品行操守不佳等負面評價,毀損他名譽,因此提出民、刑事告訴。

民事部分,蘇向黃男及回應黃男留言的吳姓網友,求償60萬元並公開道歉,台北地院昨判2人應連帶賠償蘇嘉全10萬元,黃男另要在個人臉書連續刊登道歉啟事30日。

刑事部分,北檢偵訊調查後,認為黃男聲稱自己是屏東人,但無法說出親戚遴選當校長的是哪間學校?也無證人可傳喚查證,因此今將他起訴;吳男則是罪嫌不足,仍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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