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 18歲少女全身42%燒傷獲判賠332萬
5年前八仙塵爆釀15死484傷。(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5年前八仙塵爆釀15死484傷意外,18歲傷者薛姓少女全身42%大面積燒傷,所幸經治療加上她最愛的偶像王力宏錄製影片鼓勵,情況逐漸好轉,薛女事後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審結,今天判主辦派對的「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兩家公司應連帶賠償332萬餘元,兩家公司負責人呂忠吉就其中257萬餘元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可上訴。
全案源於玩色、瑞博公司於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晚間8點左右發生粉塵爆炸。
兩家公司負責人呂忠吉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4年10月徒刑,二審改判5年,併科罰金9萬元,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在事實認定、使用法條均無誤,量刑已處以最高法定刑度,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確定。呂去年1月2日入獄。
民事部分,逾400名死者家屬與傷者,事後委託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向玩色、瑞博、呂忠吉及八仙樂園等求償共99億餘元,尚在士院審理中。
士院上月29日已就全身受有53%大面積燒傷的傷者林沛茹求償案宣判,要求兩家公司應連帶賠償717萬餘元,兩家公司負責人呂忠吉就其中567萬餘元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至於本案,薛女向兩家公司及八仙等,連帶求償醫療、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共1417萬餘元。
法官認為玩色、瑞博提供消費者彩色派對服務,在場存有可燃性色粉濃度高,卻未能隔離熱源產生燃爆危險,確實不符合科技或專業水準,故派對並不安全,應賠償薛女,兩家公司負責人呂忠吉應負起連帶責任。
至於薛女的雙親因女兒受傷期間無法正常互動,共求償40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官表示,薛女傷勢康復後經鑑定能建立正常關係,並未因傷減損溝通能力,故未准許請求。
關於八仙公司部分,法官認為,八仙僅出租場地,對色粉可能發生塵爆危險不負注意義務,塵爆事件也無關八仙樂園場地或設施安全性,判決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