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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露下體霸王硬上弓肢障女未遂 惡狼判拘役50天及1年8月徒刑

台東地方法院審結,公然猥褻罪判處陳男拘役50日,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台東地檢署不服提上訴,二審駁回維持原判。(示意圖)

台東地方法院審結,公然猥褻罪判處陳男拘役50日,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台東地檢署不服提上訴,二審駁回維持原判。(示意圖)

2020/06/30 11:24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陳姓男子酒後在公開場合掏出下體把玩,嚇到1名路經行動不便婦人小鳳(化名),陳姓面露淫笑,竟又想霸王硬上弓,小鳳極力抵抗大叫,陳男落慌而逃,警方循線緝狼,陳男到案誆稱罹患愛滋病,脅迫警員遠離,犯後態度極 為惡劣,台東地方法院審結,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50日,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台東地檢署不服提上訴,二審駁回維持原判。

東檢上訴意旨略以陳男雖於審理中坦承犯行,但警詢時矢口否認犯行,又向法院聲請提審,徒增警力及司法資源的勞費,為警逮捕帶回警所準備製作筆錄時,更向警員訛稱患有愛滋,脅迫警員遠離,犯後態度極為惡劣。而被害女子在案發時因已患有中風而不良於行,不易抵抗他人侵害行為,陳男見此仍逼迫被害人口交,導致被害人血壓升高、身體不適,並在醫院住院多天,甚至插管治療,直至審理時,仍因身體因素而未能到庭陳述意見,足見陳男的行為已嚴重影響被害人的身心,且陳男有多項前科,素行非佳,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原審判決實屬過輕,應決撤銷更為適當合法的判決。

二審法官認為,陳男公然暴露下體為猥褻行為,危害社會風氣且使不特定人徒生驚嚇與困擾,又藉酒著手對被害人強制性交,雖未得逞,但已嚴重戕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權及尊嚴,受到嚴重驚嚇,念其犯後終坦承,酌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原審處刑既未逾越法定刑度,又無濫用自由裁量權限的情形,所為量刑核屬妥適,並無不當,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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