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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官都成「無聲受害者」 全因一張狀紙

曾姓男子自稱能「處理」法官,最後法官依法判他1年多。(記者王捷攝)

曾姓男子自稱能「處理」法官,最後法官依法判他1年多。(記者王捷攝)

2020/06/26 06:27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曾姓男子自稱有門路行賄法官,讓被害人深信不疑,給5萬元拜託寫上訴狀,法務部風聞消息,啟動調查監聽。法官在量刑時說,曾男利用司法不光榮的歷史、民眾對法律的不信任牟利,即使曾男與被害人和解了,但傷害司法形象,因為他一張狀紙讓全體法官成為無聲的受害人,因此以違反律師法、加重詐欺罪判他1年1個月徒刑。

曾男與同夥林姓男子四處宣稱「有門路」可以影響法官判決,而且他自己沒有律師資格、證書,卻疑似私下收錢寫狀紙,違反律師法的規定,前年他得知涉嫌毒品案的被害人,誆騙被害人他能「處理」毒品案,還不斷向被害人說,他能處理這件案子,如果不趕快處理,被害人就會被通緝。

被害人不懂法律流程,被曾男說服後,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擠出5萬元給曾男,曾男才將錢分給林男一半,並要林男代寫上訴狀,結果在3年前被駁回上訴。

據了解,被害人與證人都不斷提起,曾男有門路可以走,一開始曾男還對被害人開價20萬,就能「處理」法官,有辦法將被害人的刑責處理成罰罰金就好,但是後來被害人沒錢,只有擠出5萬元,並期待能發回重審,在開庭時也一直提到一位因收賄下台的法官,但是在判決書內並未記載,這些訊息引起法務部廉政署關注,懷疑有法官涉賄,因此與檢方配合,指揮警方上線監聽,最後收集完證據,將曾男等人依違反律師法、詐欺罪移送到台南地檢署。

不過,曾男當庭辯駁,他承認違反律師法,但不承認有詐欺行為,但是法官從監聽紀錄的證據認為,曾男的辯詞不可信。

法官在量刑時說,台灣司法權過去受到黨國體制控制,這是一段不光榮的歷史,司法改革雖然沒有停過,但人民法律素養沒有提升,加上媒體並未客觀報導,即使涉案的法官佔所有法官極少數,但是仍然沒有獲得人民的信任。

法官認為,曾男利用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牟利,還稱可以賄賂司法人員,雖然曾男與被害人和解,但是因為曾男的行為,讓全體法官都成為無聲的被害人,司法改革從來沒有停過,但法官卻因為這些事不斷承受污名,讓司法公信力受到嚴重的傷害,因此判處曾男1年1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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