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國語日報槓教育部獲判勝訴 北高行:非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

    教育部認定國語日報社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要求召開董事會修正章程並辦理董事改選,國語日報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認為國語日報成立時財產未超過一半來自政府,故非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判國語日報社勝訴。(資料照)

    教育部認定國語日報社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要求召開董事會修正章程並辦理董事改選,國語日報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認為國語日報成立時財產未超過一半來自政府,故非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判國語日報社勝訴。(資料照)

    2020/06/12 12:1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教育部2017年9月25日認定國語日報社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要求在一個月內召開董事會修正章程並辦理董事改選,國語日報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認為國語日報成立時財產未超過一半來自政府,故非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判國語日報社勝訴,可上訴。

    國語日報社提告主張,報社由民間捐助,是具公益與教育性質的財團法人。但教育部認為報社是政府為執行推行國語政策,由政府全部出資,於1948年1月1日完成報社營利事業稅籍登記。

    合議庭認為,國語日報社雖確實由教育部給資金圓券1萬元於1948年開辦,但發行創刊號後因經濟無法維持,遂於1949年間出售廠房並遣散員工而不存在。

    至於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國語會)在廢除前,就國語日報社設立登記前或至解散登記期間,是否曾給予人力、物力協助續辦,並不影響國語日報社後來由私人捐助的事實。

    合議庭故認定教育部無法證明國語日報社為政府財產,也未能提供政府為移轉財產所訂定的捐助章程,更無法證明國語日報社一半財產是由政府所捐助,故判國語日報社勝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